完善遏制腐败制度调研对策改革开放以来,经多方努力,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已经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制度建设也在不断的完善,取得了许多阶段性成果
然而,腐败问题还没有根本好转,反腐倡廉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为此,笔者提出下列八条建议,希望能够得到社会的重视
一、重视立法腐败所谓立法腐败就是利用自己掌握的立法权和准立法权,以立法的形式谋取不正当的地方、部门、小团体甚至个人利益
利用立法搞腐败的人,看起来都是严格依照规定办事的,是公正无私的,但是他们所依照的规定本身却大有问题
立法腐败之所以能够得逞,是因为立法程序不够严格
因此,要防止立法腐败,就必须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尤其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的监督
立法腐败是腐败的一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
甚至没有立法权的人也利用立法搞腐败
据报道,XX省XX市政协副主席李铁成在任XX县区县委书记期间,就是靠立法谋取贿赂的
只要某个干部行贿达到一定的数额,李铁成就会以这个干部的实际情况为标准重新立法,即重新制定提拔任用干部的条件,包括年龄、学历、性别、资历、工龄、业绩,等等,然后严格执行自己制定的新法律
根据宪法、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规定,除了自治县以外,一般的县是没有立法权的
没有立法权而立法,就是非法立法
这种非法立法的问题现在普遍存在,如果不下大力气予以禁止的话,对于反腐倡廉是极端不利的
二、完善上访制度上访是民众公开向上级领导机关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提起告诉和检举的一种重要形式
民众上访,无论是个人上访还是集体上访,大多与腐败有关
上访其实就是公开的举报,有利于暴露问题和解决问题,有利于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有利于安定团结
上访也是民众对上级党政领导表示信任的一种表现,有利于密切高层领导与人民群众的鱼水关系
因此,以稳定和发展为由阻止甚至打击第1页共6页民众上访是说不通的
上访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