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牡丹江首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2017年7月第一条目的及范围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评价与控制
第二条职责1、分管安全副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安全评价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2、安全处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及巨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安全处应确保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人员进行应有的培训,以承担指定范围内的工作
4、各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并实施控制
第三条危险因素按以下原则进行分类:(一)i级: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ii级:近期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iii级:将来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iv级:不需要采取措施进行控制的危险因素;(二)风险评价的组织和管理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工作在安全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各部门应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的评价小组在部门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工作,同时应鼓励其他员工参与危害和影响的确定
3、公司应通过各种途径使风险评价工作小组成员接受必要的培训,使其具备熟悉工艺技术、安全健康管理知识、法律法规要求知识、常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方法和技巧能力
(三)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第1页共11页1、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2、作业场所内所有人员的活动(包括供方、合同方)3、作业场所内所有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和产品(包括外部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等)4、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5、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6、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按全生产规章制度8、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