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6页【仅供参考】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打算部门: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工作打算一、着力调解职能,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中的基础性作用(一)完善人民调解“一纵五横”组织网络建设
坚持调解优先、民生优先原则,把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
进一步完善“和事佬”协会和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
在巩固完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实行切实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完善经济开发区、风景区、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毗邻跨界接边地区等区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
完善劝导、委托、协助、联合调解等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互动机制,仔细贯彻《人民调解法》,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医疗、交通、治安、劳动、物业等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的衔接互动机制
(三)建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衔接机制
仔细贯彻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的通知》和省高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若干意见》,与法院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衔接工作机制
会同法院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尤其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和相关规定纳入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内容
开展人民调解组织的备案工作,对不符合人民调解法要求的组织要进行整改
新设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单位,应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后一个月内将人员组成情况等向所在区司法局备案,区司法局在备案后一个月内将相关情况通报区人民法院
(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积极推动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在有条件的镇(街道)、村(社区)聘任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
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开展人民调解员的集中轮训工作,调解员培训镇街每季不少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