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预报制度加强对【发布单位】XX市【发布文号】穗府办〔2004〕13号【发布日期】2004-02-28【生效日期】2004-02-28【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XX市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穗府办〔2004〕1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总体情况较好,大多数单位领导重视,及时抓好工作落实,坚决执行政府决策,确保了政令畅通
但当前在办理工作中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和单位领导及经办人员对办理工作不够重视;未能全面正确理解市政府决策和领导批示;工作不落实,工作效率低、质量差,责任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不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为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办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是一项重要的政务,是执行政府决策,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XX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XX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第1页共3页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和建立“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学习政府、诚信政府”的要求出发,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和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二、各区、县级市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要把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
单位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