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支出审批制度姚集小学支出审批制度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落实管理职责,实现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
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各学校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
在安排各项支出时,要坚持“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
第二条各学校财务活动实行校长负责制
中心学校长为财务支出票据审批人,实行一支笔审批
所有的报销由学校财务部门核定经费来源,重大开支由校长按照会议决议办理签批手续
第三条学校要建立经费支出内控稽核管理制度,执行校长负责制
中心校报账员为财务支出审核人,负责审核本单位支出票据
同一支出单据要有财务审批人、审核人签名,同时还要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名
财务审批人、审核人变动必须报送正式文件
各学校校长仍是本校财务管理第一责任人,实行预审批
第四条财务负责人在日常管理中按照年初预算、计划审核资金,控制费用总额
发现问题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报告
超过原计划安排的经费时,应提出不足部分由何处开支,并报学校行政会或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学校要实施经费支出申报制度,在每月的20日前申报下月的备用金
备用金在月度经费内按规定标准分科目申报
三千以下的支出票据申请授权支付,即现金支付,三千及以上的支出票据申请直接支付,即转账支付
第六条中心学校报账员负责学校支出票据审核,审核无误签核后方可办理入账手续
审核主要包括以下项目:一、合法性审核,审核票据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有无违反单位的预算计划;第1页共4页二、真实性审核,审核该票据是否反映了经济业务的本来面目,有无伪造、虚开现象;三、正确性、完整性审核,包括原始凭证要素齐全;项目填写清楚;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相符;单位印章、经办人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