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宣传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局信息宣传工作,调动全局干部职工撰写信息的积极性,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招商局信息宣传工作在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全员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
第三条实行落实信息采集、报送责任制
各科室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本科室宣传信息文稿的起草,各科室负责人为信息宣传第一责任人,其他同志也要积极采写信息稿件
实行定时信息采写制度,对于每人参加的各类活动,要于参加活动的次日完成信息撰写并及时报审
各科室每月至少完成2篇稿件
第四条实行信息报送审批制
各科室形成宣传、信息稿件后,报分管领导审定,由分管负责人对其涉密及文字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
第五条在宣传文稿中,不得涉及尚未对外公开发表的有关领导内部讲话、指示,局内文件、数字和其他内部资料等信息及正在研讨中的重要方针、政策问题和工作部署
第六条实行重要动态信息反馈制度
上级招商部门重要会议召开或重大决策出台后,相关科室应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贯彻落实的动态信息;县委、县政府、县招商局召开重要会议、开展重要活动、出台重要文件、作出重要决策部署后,相关科室要在1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工作的动态信息;对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相关科室要视情况随时报送动态信息;突发的重要信息要当日上报;综合类、调研类信息5个工作日内上报
第七条加强信息管理
对以县招商局名义向上级招商部门、同级政府和重要新闻媒体报送的宣传信息实行把关审核制
所报送的一般信息由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上报
第八条加强局机关政务网站建设,增大信息数量,提高信息质量,及时全面反映全县招商工作情况
鼓励和支持信息宣传员向其他新闻媒体投稿
第九条信息宣传工作人员必须增强信息敏锐性,认真做好第1页共2页信息的采集工作
注重在信息综合、分析、提炼和加工上狠下功夫,从动态中把握规律,从苗头中发现倾向,开发出具有一定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