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将防范关口前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XX县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工作,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中央和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谈话包括干部任职前谈话、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五种形式
第三条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是对岗位发生变动和新提拔的干部在政治、经济和生活中,就如何用好权力、管好队伍、廉政勤政、作风建设等需注意的廉政事项进行的谈话
(一)下列情况应进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1
干部转任;2
干部轮岗;3
(二)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内容1
重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要求谈话对象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2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明确谈话对象对所分管工作及其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应承担的领导责任;3
要勉励谈话对象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做人民的公仆
第四条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是就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等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进行的谈话
(一)下列情况党组(党委)领导应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1
为加强党组(党委)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党组(党委)领导要经常开展与下级组织负责人的廉政谈话;2
为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更深入地了解情况,沟通感第1页共10页情,改进工作,党组织领导要与下级组织负责人普遍开展谈心活动
(二)党组(党委)领导与下级组织负责人谈话内容1
谈话人要和谈话对象深入开展谈心,更深入了解党员、干部职工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最大程度获取基层群众对单位和本人的意见和建议;2
谈话人要向谈话对象了解其所在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其他有关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