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职责分工:安长林(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王和韬(副校长)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与监督
学校教师实施“一岗双责”,每人负责一日安全工作
二、安全责任具体划分1、各班级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本班级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及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问题
(4)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30分钟内向校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拟出事故报告草案
2、教学楼安全工作
校长为直接责任人
3、班级学生安全工作
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4、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5、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
值周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6、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7、防病、防疫管理工作:班级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第1页共17页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8、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后勤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派出所抓好治理工作
(2)负责人除了做好校内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