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点评奖惩制度】处方点评标准及奖惩细则@@@妇幼保健院门诊处方质量控制管理办法了加强我院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
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及我院处方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措施1、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我院《处方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要求开具处方(门诊处方规范样式见附件1、2),药剂人员按照处方调配制度调配处方、核发药物
药剂科处方点评小组每月抽查100张门诊处方,点评处方书写情况,并将点评结果及时反馈、通报
2、药剂科将每月检查评价结果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处方点评专家组审核,审核结果公示期7天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或当事科室可在公示期内申请复议
审核结果公示结束后,报院领导审批,交财务科按照奖惩措施予以奖惩
具体检查评价细则见“医院处方点评内容及评价标准”(附件3)
3、医务科按照质控标准每月对门诊药房(含西药房、中药房)抽取10张处方进行质控检查,了解药剂人员对处方的调配、核发药物签名及处方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对处方质量好的科室和个人按照奖惩措施予以奖励,对不合格处方责任人按照奖惩措施予以惩罚
二、奖惩措施(一)处罚措施1、凡出现不规范、不合理和超常的处方为不合格处方,不规范处方每张扣罚20元;不合理处方每张扣罚50元;超常处方每张扣罚100元
2、对半年内出现不及格处方5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进行强化培训学习;一年内出现不合格处方10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以第1页共7页及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造成医疗纠纷和经济损失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3、按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要求,处方合格率须≥95%
在每月进行的处方质量抽查中,处方合格率在95%以下的科室评为“处方不及格”科室,全年累计3次以上考评为“处方不及格”的科室,科室主任扣罚3000元,科室副主任扣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