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职工必须在上班前10分钟到岗,做好生产前的准备
二、上班时间擅自迟到、早退、没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岗者每次罚款10元
三、职工不管有什么事情都要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病假要有医院诊断书,否则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罚款100元
情况严重者另外处理
四、工作时间内不准闲聊、打闹、串岗、大声喧哗,违者罚款10元
五、严禁工作时间私自拨打、接听电话,手机要全部关掉,违者罚款50元
六、对于自己用的机器,要随时保养,清擦干净,要按规定加油
七、根据每天生产量,每人返修率不得超过5%,超过5%者罚款50元到100元,情节严重者另外处理
八、每天出现返修,必须当天返修完
返修的衣物要单独管理,不准放在生产线上
每道工序线头由本人自行处理,特殊情况另外处理
九、机针的管理,每道工序必须把废针找完整,到仓库更换,否则保管人员不发新针
如果在哪道工序发现机针,对本人罚款50元到100元,后果严重者另外处理
十、下班时必须关灯、关机器、关电源,如发现违反者每次罚款5元
十一、凡是在厂内打架斗殴者罚款200元,情况比较严重者将上报公安机关,并将参与人员给予开除离厂,解除工作关系
十二、本厂设有工龄奖,凡在本厂上班一年者,每月奖励20元,两年者每月奖励40第1页共13页元,三年者每月奖励60元,以次类推,每年增加20元
十三、放假休息外出时,不准在外闹事,要遵守国家法律和地方各项法规,如果违反规定出现严重后果一切自负
并将参与人员给予开除离厂,解除劳动关系
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及所有员工都有良好的工作表现,保证公司和员工双方的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三条员工请假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签字同意
第四条员工行为触犯下列规定,一经查出行为属实,将给予处罚:1
严禁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