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峰小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目的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教育安全和综治安全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校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1、学校行政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2、安全管理员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3、安全工作小组各成员负责方案实施
四、工作程序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4)综治安全责任制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5)相关方投诉时;6)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安保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检查小组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专用室负责人对不符合事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第1页共18页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