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光荣纪念章调研汇报通过调研,广大党员特别是老党员深切感到:“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承载着党员为国奉献的青春印记,是一份至高无上的荣誉宝藏
同时,也是党和国家对老党员工作业绩和个人奉献的高度肯定
关于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经过调研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梳理汇报如下:1
如何对纪念章颁发对象的标准和条件作出具体界定
建议:标准和条件如下:(1)党龄达到50年;(2)入党后没有受过记过及以上党内处分;(3)没有受过刑事处罚
对纪念章的颁发方式,包括颁发时间、程序、具体形式以及同时颁发证书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
建议:1、纪念章的颁发对象由县级以上单位组织部门逐级审核呈报,省级以上单位组织部门审定并以通知形式发布,县级以上单位举行仪式,结合年度奖励或者“七一”颁发
同时颁发“光荣在党五十年”证书
对纪念章设计、制作,包括样式、规格、材质、成本和制作方式、经费开支渠道等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
建议:(1)规格设计:纪念章的直径均为45毫米左右
(2)材质选择,建议采取铜质镀金材质制作
(3)设计元素:以党徽为共有元素,突出红、黄色调,注重内在联系,形成一个体系,融入红旗、桂叶、基石等元素,寓意老党员是一面旗帜,无尚光荣,至上荣耀
中国共产党党徽--明确主要元素;2
“光荣在党50年”文字--明确标准条件;3
红旗--寓意党员是一面旗帜;4
桂叶--象征崇尚荣誉;5
基石--象征党员是共产党的中坚力量
(4)其它附件:每枚证章均配有木盒和说明卡片、绶带,纪念章、略章
(5)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统一制作,经费从党费中支出
在纪念章规范管理方面有什么意见建议
建议:(1)佩戴时机:第1页共2页1
党内重大活动,包括纪念“七一”,召开地方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党委全会等
基层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结对帮扶、党内关爱等活动
经基层党委审定需要佩戴党员徽章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