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访稳定工作制度江镇中心学校信访稳定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访稳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完善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一、中心学校信访稳定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局领导下,遵循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分管业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对口负责的领导机制
二、信访稳定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学校会议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有关问题;中心学校领导每年年初与教育局、各校校长签订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至少每季度听取一次联系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汇报,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矛盾排查联席会议
三、重大事项决策前须进行信访评估,未评估或未完成评估不得进入决策程序;在信访评估中不得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对可能出现信访稳定问题的,须提前研究制定应对预案
四、领导对联系单位发生的,或联系单位有关的信访案件要亲自包案;包案领导要对案件的办理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协调督促、检查落实,直到信访问题最终解决;需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管领导协调解决的信访案件,由一把手确定包案领导
五、发现围堵省、市、县党政机关事件,重大及突发性群体事件,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敏感时期发生越级非访、集访事件,分管领导、涉及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立即向中心学校主要领导汇报,不得迟报、瞒报
六、按照省、市处置集访要求,发生来市、到省集体上访事件,分管领导、事件涉及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协助上级信访部门稳控局面,做好劝返工作,直至上访人撤离,并做好后续处理和信息掌握、上报
七、每周一为领导信访接待日,当日接待领导须到中心学校办公室室接待来访人,信访工作人员及时做好领导接访记录;第1页共11页办公室对领导接访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并将每月安排表在醒目位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