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第十一中学教师车辆管理制度专题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一、驾驶员必须与学校签订《教师私家车停放校园安全责任协议书》。二、遵守学校对机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1、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2、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生病、睡眠不足不许开车;3、为避开学生进出校门高峰期,消除安全隐患,教师私家车进出校门的时间为上班提前15分钟以上入校,下班推迟15分钟离校;4、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或离开学校必须按指定路线慢速行使,车速控制在5km/h,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一律不准进入操场和鸣笛。5、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不乱停乱放,并保持清洁。6、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7、教师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进入学校,违规借用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和汽车驾驶人员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8、凡教职工的私家车在校园内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将伤者进行救护,并通报主管安全的领导,按照紧急预案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主或车辆驾驶员负全责。9、停放在校园内的教职工私家车,发生车辆车体划痕、刮痕、撞瘪、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10、上班期间不得在校园内擦洗车辆。四、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XX县区第十一中学第1页共16页2013年3月1日第二篇:XX县区第十七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XX县区第十七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实施学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现就作如下规定: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1、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责任,校长要强化对学籍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务主任和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2、学校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或疏于学籍管理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或学生合法权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各任课教师不得以学生成绩差、不守纪、生病等任何理由拒收或劝其退学,导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辍学,违者年底不得评优评先,严重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有效规范常规工作。认真执行区、州、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切实措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非正常辍学。以做好“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常规工作为切入口,严格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规范操作,管理有序,建立健全学籍管理台帐,并及时归档。三、具体操作规程如下:(一、)入学注册:1.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凡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凭录取通知办理入学手续。2.逾期两周者作自动放弃学籍处理。(二、)转学:1.学生全家户籍跨区变迁,或确有其它特殊困难需要转学者,应准予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第2页共16页2.学生转学须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接受无转学证明的学生。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后一周。如因特殊原因,可允许学期中途转学。3.本市学生转入我校,须持有市教育局教育科签发的转入我校证明。根据户籍证明、转学证明、学籍卡、健康卡、房产证(暂住证)、就业证明及学生成长记录册,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不得擅自决定将其升留级。外省市转来的学生除了要持有以上证明外,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上报教育科备案。4.学生转往外省市,应由学生家长持户口迁移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转学证明,并由家长签收有关转学材料。转出后一月内必须收回就读回执单。(三、)借读:1.借读生必须有市教育局核发的有关证明方可借读。借读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原籍户口簿、父母暂住证明、独生子女证、健康证、转学证、父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