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第十一中学教师车辆管理制度专题为了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设施不受损害,规范校园内交通秩序,营造良好教学环境,本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就校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如下:一、驾驶员必须与学校签订《教师私家车停放校园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遵守学校对机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1、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2、驾驶人员严禁酒后驾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生病、睡眠不足不许开车;3、为避开学生进出校门高峰期,消除安全隐患,教师私家车进出校门的时间为上班提前15分钟以上入校,下班推迟15分钟离校;4、教职工私家车进入或离开学校必须按指定路线慢速行使,车速控制在5km/h,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一律不准进入操场和鸣笛
5、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不乱停乱放,并保持清洁
6、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7、教师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进入学校,违规借用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和汽车驾驶人员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8、凡教职工的私家车在校园内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在第一时间内将伤者进行救护,并通报主管安全的领导,按照紧急预案处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主或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9、停放在校园内的教职工私家车,发生车辆车体划痕、刮痕、撞瘪、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
10、上班期间不得在校园内擦洗车辆
四、对不执行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XX县区第十一中学第1页共16页2013年3月1日第二篇:XX县区第十七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XX县区第十七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实施学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现就作如下规定:一、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