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几点思考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思考XX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支出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是目前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最彻底、最完善、最可靠的模式
XX市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自2003年成功启动试点以来,经历了近6年的实践,截止2007年底,市、县两级纳入改革的单位已达1142个,占全部预算单位的79%,累计从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财政资金95亿元,撤销账户2922个,集中支付沉淀在国库或非税专户的资金达4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我市的推行,明显提高了我市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水平
一是畅通了资金支付信息反馈渠道,增强了资金支出透明度,从源头上减少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二是促进了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用款,按计划办事”,增强了预算的约束力
三是减少了资金支付环节、缩短了资金支付时间,提高了资金运行效率;四是缓减了财政资金周转困难和压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作为财政支付管理的核心制度,其基本框架和模式在我市已基本确立,且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我们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改革的各环节、各相关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协调与配合
(一)相关配套改革滞后
1、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修订滞后
从法律地位层面来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境地
现行《预算法》、《国家金库条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都是1998年以前制定的,建立在原分散支付方式的基础上,其中的内容都未涉及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现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推行只能依据政府部门的文件,一些地方还与现行制度相抵触
如零余额账户使用的规定与现行金融会计基本制度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零余额账户实行“先支后付”,即由代理银行先垫付资金,每日营业终了前再根据第1页共7页当日资金支出情况汇总与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