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申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为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力求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教师工作热情,根据《XX县区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考勤制度》规定,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工作纪律:⒈我校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以指纹考勤机为准,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每天到校从打预备铃起,离校从教师工作时间结束后)。哺乳期女教师在不耽误上课的情况下,可推迟半小时到校,提前半小时离校。学校组织献血的教职工可休假1天。⒉教职工应准时参加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二、请假程序(一)请假手续。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来校工作,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所需时间,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生效。如遇急事、急病不能事先填写请假条的,应提前电话向校长或副校长请假,便于安排代课,事后及时补办。请假获准后,由本人将假条交到教导处收存。(二)审批权限:教职工请假5天以内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5-10天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10天以上者,本人申请,学校审查后,由学校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批,主要领导批准方可;环节干部请假2天以内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2-5天由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学校副职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审批,主要负责人有事1必须向局长请假。三、考勤规定(一)出勤奖励。所有教职员工要按时签到。每月出满勤(本月未请假,迟到、早退每月不超过4次)者,发考勤奖20元。(二)请假待遇:1.公假。由上级教育部门或学校派出学习或工作,均为公假,公假期间不扣发工资。但公假结束后应按时返回,否则按第1页共13页事假论处,逾期产生的费用学校一律不予报销;自行离职进修者,凭录取通知书,经学校同意、县教育局批准方可请假。请假期间只发工资总额的60%(不含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否则按旷工论处。2.事假。教职工事假原则上每学年事假累计不超过20天,一次性事假不超过15天。全学年累计事假在10天(一次性7天)以内,应支付顶岗费20元/天;全学年累计事假在10天(一次性7天)以上,20天以内,应支付顶岗费60元/天;累计超过20天至2个月内,扣发本人工资120元/天(不含节假日);超过2个月,每月只发工资总额(指现有工资扣除30%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本年度底男55周岁及以上、女50周岁及以上、女职工47周岁及以上每月只发工资总额的60%,不享受奖励工资(十三月工资),本年度不予评聘职称,考核不称职。自治区级或以上劳模、教龄30年以上者工资增发20%。请事假半年以上(或一直不上岗)扣除全部工资,个人档案移交县人才交流中心。3.病假。一般病假按事假论处。大病或伤残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相关病历原件及医药报销凭证确定请假期限。因公负伤或因公负伤部位复发需休假的,病休期间不扣发工资;大病半年以上者不享受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工资。重特大病持住院证明、医学诊断证明、病历及治疗报销凭证等离岗坐休。4.产假;女职工分娩可请产假,但必须报县教育局批准。正常生育产假100天(含节假日),晚育产假130天(含节假日),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男教职工妻子分娩可请10天照顾假(不含节假日)。女教职工4个月内流产,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15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不扣发工资,超出的天数按事假处理。5.婚假。教职工婚假一般为7天(不含旅途时间),晚婚(比法定婚龄推迟3年)初婚者,婚假增加至20天。婚假期间不扣发工资,超出的天数按事假处理。第2页共13页6.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准丧假10天。外地可增加往返路程时间。丧假期间不扣发工资,超出的天数按事假处理。(三)旷工处理:根据指纹考勤机认定,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旷工论处:1.未向学校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离岗者;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县教育局批准者;3.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不准而逾期不上班者;4.请假理由虚假者;5.教学人员无故旷课者;6.不服从组织安排,分配工作不到位的。旷工期间扣本人工资150元/天,旷课扣本人工资50元/节。一学期连续旷工10天或累计旷工20天,停发工资,个人档案移交人才交流中心。(四)责令停职:教职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