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保鲜库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为了切实加强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和合作社资产安全及完整,制定本制度。第三条根据本制度规定,按照财务会计工作准则,及时编制财务计划,准确开展财务核算,全面反映财务状况,完整保存财务资料。第四条根据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财经法纪,坚持勤俭执家、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为提高本社经济效益提供服务。二、会计工作职责第五条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编制和执行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第六条对合作社生产成本和相关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社内设机构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运行效率和经济效益。第七条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及时开展记账、复账和报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资料齐全。按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第八条定期检查分析合作社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理事会或理事长报告财务情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向监事会和全体成员公开财务收支状况。三、出纳工作职责第九条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据,严格审查现金和银行存款,不得坐收坐支,不得白条抵库。第1页共19页第十条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2000元,超过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严禁公款私存。第十一条建立支票管理制度,健全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理事长签字后,方可生效。第十二条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完成理事长或财经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开支报账管理第十三条社内非生产性开支1000以下由理事长审批,1000元以上由理事会审议通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开支的,事前与理事会商议,事后向监事会说明事由。生产性开支5000元以下由理事长审批,超过5000元由理事会审议通过。第十四条本社办公用品的购置须报经理事长批准后才能购买。本社采购生产资料必须经理事长批准必须要二人以上才能采购。第十五条凡本社管理人员的伙食费一律自理,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就餐,须经理事长同意。因工作需要接待客人的需经理事长同意。第十六条因公出差、开会、学习培训要报财务登记,否则不能报销补助。五、现金及存款管理第十七条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库存现金不准超过规定限额。第十八条建立现金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实行帐、款分别管理,出纳员不登记会计记录,负责办理库存现金的收、支和保管工作。第十九条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支票、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管,定期核对账目。第二十条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得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员有权拒付。第二十一条现金日记账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帐页和正规的票据,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立规范的账目。第2页共19页六、资产及物资管理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属全体成员所有,由合作社统一管理使用。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妥善保管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第二十三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固定资产的出租、变卖和报废应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执行。第二十四条定期清查和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外单位和本社成员欠款应采取措施加以摧收。对坏帐、呆帐的核销应由理事会、监事会核准,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核销。第二十五条合作社统一收购成员产品、开展集中销售必须分户建立产品物资登记台账,详实记录品名、数量、等级、价格、金额和收购时间,及时兑付收购资金。第二十六条大型固定资产购建,大量生产资料的采购,应由理事会提出购建和采购计划,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实行招投标,提高招标竞标的透明度。七、民主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