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文《保密法》颁布后,增设了定密责任人制度、定密权限制度,规定了保密期限与及时解密条件,明确了定密争议的主管机关,完善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树立了解密服务于保密和信息公开的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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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密责任人制度范文一:建立定密责任人制度是保密法修订的重点之一,是改进定密工作,破解定密难题,推动依法定密、科学定密、规范定密的一项关键性措施,也是机关单位保密工作的基础
当前定密工作存在五个突出问题一是主体责任不明
原保密法只是较为笼统地规定了国家秘密的确定权,没有明确限定定密权限的归属
在业务工作中,定密责任主体没有具体到个人,在出现问题时,责任追究便难以落实
XX省保密局在对某市62个单位定密情况的抽样调查中发现,从公文起草到发文,由承办人定密的占24
2%,由处室负责人定密的占51
6%,由单位专兼职保密干部定密的占17
7%,由分管领导定密的占6
人人可以定密,但并非人人都掌握国家政策、了解行业动态、熟悉定密知识,因此出现了对保密事项范围的理解和把握各取其道、各解其意,难以保证定密的准确性
二是定密知识与技能缺乏
XX省保密局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单位涉密人员不熟悉、不了解保密事项范围,不清楚定密工作程序,不知道如何对号入座确定密级
2009年,XX省保密局对某市进行定密工作专项调研时,抽样调查了21o名机关干部,发现73%的人未掌握保密事项范围、密级鉴定和法定程序等相关知识
同一年的保密大检查发现,XX省部分机关、单位的标密文件,经鉴定多数仅为内部事项,并不涉及国家秘密
三是定密制度难以落实
目前在定密程序、定密责任追究等方面,由于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给实际操作造成困难
如有的单位将领导一般性讲话文稿、工作信息简报等非密事项全部定密;有的单位由于定密环节多,程序衔接难,定密工作普遍存在宁高勿低、宁多勿少等现象
第1页共10页四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