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大全公司内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第三条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第四条叉车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第五条严禁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区域
第三章作业安全管理第八条检查车辆(一)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二)叉车作业前后,应检查:1
车辆外观是否保持良好
燃料、润滑油和冷却水是否加足
起动、运转及制动安全性能
灯光、喇叭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三)叉车运转过程中应检查压力、温度是否正常
(四)叉车运行后还应检查外泄漏情况并及时更换密封件
第九条起步要求(一)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第1页共3页(二)制动液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指数,并系紧安全带后再行驶再起步
(三)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是否平稳可靠
(四)起步必须缓慢平稳
第十条行驶(一)公司内驾驶叉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载物行驶时,货叉不准升得太高,以免影响叉车的稳定性;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三)转弯或倒车时,必须先鸣笛
(四)行驶叉车在下坡时严禁熄火滑行,严禁在斜坡上转向行驶
(五)叉车在行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