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2006年9月1日施行的《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gb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为强化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规范施工现场爆破器材的使用,实行六合一查对管理办法,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
九不准、七严禁、六杜绝、五坚持、四禁止、罚款、鼓励
一、现场施工涉爆作业人员凡属本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准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统称涉爆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九不准”: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佩系安全带不准从事悬岩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硬底鞋进入施工现场
4、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不准将烟火带人炮区
6、不准将非施工人员带入警戒区内
7、不准赤臂、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8、不准有私愤情绪者进入爆破现场作业
9、不准坐在爆破器材箱包上休息
凡涉爆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以上行为之一者,安检人员发现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0元,三次清除出施工队伍,造成损失者后果自负并追究其责任
二、爆破作业人员:凡在施工现场管理的爆破作业负责人、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班(组)长、爆破员、保管员和安全员统称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按《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职责要求自己,并服从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七严禁”
1、严禁爆破作业人员持无效证件或无上岗证从事爆破作业
第1页共5页2、严禁爆破作业人员,穿戴化纤服装进入施工现场
3、严禁将爆破器材乱扔、乱放在炮区内,装药爆破员必须配备背雷管的专用保存箱(包)
4、严禁涉爆人员私自将爆破器材带出施工区,否则属盗窃行为
5、严禁爆破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严禁在夜间、雷雨天、大雾天以及未消除不安全隐患时实施爆破作业
6、严禁爆破员在未清除散杂电流以及跟近打孔作业人员5m内装药
7、严禁在使用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