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重点项目储备工作方案3篇第一篇根据《州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和州委、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州级有关部门、各县人民政府及项目业主部门的协调服务,及时解决州重点项目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全州重点项目协调工作的必要性重点项目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复杂系统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难免遇到影响项目推动的困难和问题
因此,州级相关部门、各县(海管局、亚管局)及项目业主单位要切实加强州重点项目协调推动工作,及时沟通情况、讨论政策、集中解决重大问题,为项目推动制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强化州重点项目属地协调各县人民政府、海管局及亚管局要主动了解、讨论协调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州重点项目州级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州重点项目建设是州级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
对属地协调难以解决,需州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州级相关部门要根据问题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及时组织协调讨论解决
四、完善州重点项目综合协调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跨部门职责、跨县域,需综合协调的问题,州级有关部门、各县(海管局、亚管局)或项目业主单位可提请州级部门联席会讨论协调解决
州级部门联席会组织州级有关部门、各县(海管局、亚管局)和项目业主单位及时协调讨论解决
重大事项报请州人民政府讨论解决
第1页共7页为强化各部门沟通配合,加快议定事项的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州级部门联席会,讨论部署重点项目综合协调工作,同时建立重点项目各部门协调联络员制度,各相关部门确定一名重点项目协调员,负责本部门相关科室与其他项目单位的业务联系,定期传达州人民政府或受政府委托的州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发改委)的要求,通报相关事项办理情况
请州级相关部门于6月30日前将协调联络员名单报州发改委重点项目管理科
五、落实州重点项目协调各方职责(一)协调召集单位负责沟通联系参加协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