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程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所有外来人员和车辆
二、职责1、对外来人员实行分级、分辖区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各级主管单位负责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的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安环部负责督促检查相关部门执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考核相关部门执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4、门岗负责外来人员的出入、治安、交通管理,与公司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厂区,并负责简要告知公司治安、禁烟禁火等安全方面的规定
三、上级主管部门、业务人员的安全管理1、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必须经业务处室引领或电话通知,方可进入厂区;2、业务人员必须有业务处室人员引领或电话通知,并在门岗登记后进入厂区
如确需进入生产区必须由业务处室人员陪同,不准在生产区随意走动;3、进入厂区前,当班门岗应简要介绍公司禁烟禁火等安全规定及环保方面的规定
四、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1、外单位来公司参观,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并由对口业务单位安排;2、参观人员进厂区前,门岗应进行入厂安全告知,对口接待部门应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生产、安全等各项准备工作;3、参观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参观过程中不准私自乱动现场所有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大声喧哗、打闹,不准与岗位人员长时间交谈,扰乱正常的生产秩序
第1页共8页五、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1、资质审查
各单位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必须对该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查
审查包括内容:工商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机构的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凡不具备条件的不准予以签订合同;2、协议签订
外来施工单位到公司施工和工作,在签订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