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干部考勤制度(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规范考勤及各项请销假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镇机关整体形象,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方式机关考勤分定点考勤和随机考勤相结合
定点考勤以每天到“人脸识别考勤机”处签到为准;随机考勤以镇考勤组随机抽查为准
二、考勤时间考勤时间为早8:30-11:30,下午13:00-16:00(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
定点考勤每天两次,签到时间分别为上午上班之前和下午下班之后
随机考勤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主要抽查中午下班、下午上班,以及在岗工作的出勤情况
三、考勤范围机关全体在岗人员、公益性岗位和在机关办公楼内办公的上挂站所全体人员(派出所不参与考勤)四、考勤要求1、机关考勤由镇纪检书记监督,党委秘书具体管理,1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
考勤实行每天一备忘
每天点考勤机签到结束后,考勤人员将出勤情况收集,并参照请假条汇总整理
每月在3号前将上月出勤情况进行一次小结,进行公示
2、机关干部按要求参加考勤,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考勤时间内未到者为迟到,迟到者应在考勤结束后60分钟内当面向党政办主任报到,超过时限仍未到岗者视为旷工
3、请销假制度
所有参与考勤人员请假1天(含1天)以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镇纪检书记审批;1天以下,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副科级领导请假由镇党委书记审批,党委书记外出不在时镇长审批
所有请假以请假条为依据,请假人将批准的假条交党委秘书登记后方可离开
假期期满要主动到党第1页共8页政办销假
不审批,审批程序不完整,不提供假条者或请假逾期不归者,一律视为旷工
遇到重大集中活动时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其他规定1、考勤情况同年终奖金挂钩,迟到1次扣10元,全天两次不到考勤机签到视为旷工1天,扣50元
全年旷工超过20天,取消个人全年奖金
全年累积迟到20人次以上或累积旷工15天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