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干部工作制度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业务知识学习相结合,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每周星期一、三干部集中学习,学习笔记全年不得少于3万字,每少1万字,罚款100元。学习笔记每季度由乡党委办公室抽查审阅1次。二、坚持每周周一、周三例会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和督促落实,周五下午召开会议对本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报,全乡领导及干部除有特殊情况不得无故缺席,缺席者按旷工一天对待,按照干部考勤制度处理。三、坚守工作岗位,包村干部在驻队期间不准私自离岗,凡因公外出要及时更换干部去向牌。四、认真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不定期的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年终做出书面总结。五、协助村上完成乡党委、政府在各个时期安排的工作任务,全面掌握本村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所包村不能出现越级上访或群体性上访,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否则,按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处理。六、服从组织调配,必须接受党委、政府安排的一切工作,并按安排的时段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每拖延一天罚款100元。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失误,由党委集体约谈,年底不得评优。七、在做好中心工作的同时,认真完成各自的业务工作。因不负责任造成业务工作失误者,由党委委员集体谈话,年底不得评优。八、包村干部工作实绩与所包村政治、经济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挂钩。干部遵守纪律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与包片领导年终考核挂钩。由于包片领导管理不严,包村干部擅自离岗,每发现一次追究包片领导责任,并罚款100元。干部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包片领导罚款100元。九、业务工作的考核以上级业务部门的考核为准,考核必须占到前五名。考核在后3名的不得评优。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