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思路党委会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改革思路摘要:党的委员会是由党的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决议执行机构
党的委员会制度是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中极其重要的一项基本制度
健全和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使这一制度的功能得以切实有效地落实,始终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任务
健全和完善党的委员会制度,关键是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党的全委会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党委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健全和完善党委票决制
关键词:党委会制度;发展历程;改革思路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中,党的委员会制度(以下简称党委会制度)是极其重要的一项基本制度
考察党委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这一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探讨健全和完善党委会制度的思路,对于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党委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建党以来,党委会制度从创建到发展,历经曲折而不断走向完善
这一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
从1921年到1949年:党委会制度的形成时期1921年党的一大党纲第7条规定:“凡是有党员五人以上的地方,应成立委员会
”第9条规定:“凡是党员不超过十人的地方委员会,应设书记一人;超过十人的应设财务委员、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一人;超过三十人的,应由委员会的委员中选出一个执行委员会
”[1]这表明,党的一大党纲就已经初步规定了党委会制度
1922年,党的二大党章对中央执行委员会、区以及地方委员会的任期、职权等作了明确规定
二大党章第8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期一年,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任期均半年
”第9条规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大会的各种决议,审议及决定本党政策及一切进行方法;区及地方执行委员会执行上级机关决议并在其范围及权限以内审议及决定一切进行方法
”[2]这些规定在完善党委会制度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同二大党章一样,三大党章规定各委员会均互推委员长一人总第1页共10页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