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兴煤矿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及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职业病防治的规定,为了更好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顺兴煤矿现成立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并印发工作职责
一、顺兴煤矿职业病防治领导组织机构(一)顺兴煤矿职业病防治领导组织机构主任:褚洪波副主任:马振伟赵生全周英成员:张纲孙士波刘明新李英奎何喜(二)职业病防治领导职责1、主任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顺兴煤矿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顺兴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矿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度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顺兴煤矿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矿内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副主任及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在职业病防治主任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第1页共44页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顺兴煤矿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顺兴煤矿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顺兴煤矿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