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接待应酬管理制度潍坊昌大化工有限公司接待应酬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工作,强化接待应酬服务管理,促进对外接待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遵照“勤俭节约、对口接待、热情服务、严格标准”的原则,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接待范围1、生产经营过程中业务关系单位来访接待
2、各种会议、培训和其他重大活动
3、公务性接待
包括滨海开发区及上级各部门来我公司检查、调研、指导、联系工作
二、接待原则及程序1、坚持先批准后接待的原则;2、各单位向公司行政部主管报告来客人数及事由;3、行政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审批同意;4、办公室核实后,开具“接待就餐通知单”,按规定标准安排接待
三、陪餐人员安排1、开发区及上级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领导接待,业务关系单位来访实行对口接待
2、接待开发区及上级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领导陪同就餐
3、接待业务关系单位人员,由对口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陪同1就餐
四、接待标准及要求1、一般性接待实行工作餐制度,在一化、二化分公司接待客人,安排在本公司食堂用餐,用餐标准原则上每人按10元安排
在总公司接待客人,安排在生活区指定饭店用餐,用餐标准原则上每人按10-20元安排
一般性接待不安排烟酒,确需安排的,必须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并在就餐通知单上注明安排领导和接待事由
第1页共3页2、特殊接待用餐标准原则上每人按25-40元;接待重要领导及重要商务客人,每人每餐标准超过40元以上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烟酒费原则上不得超过餐费标准总数的20%,由行政部根据实际招待需要严格控制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控制在1-3人
各单位招待客人不得虚报就餐人员
一经发现,餐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接待就餐时随便拿烟、酒或其他物品,凡临时性接待或协调工作需要烟、酒、水果等物品的,应事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
5、就餐后原则上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