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时期我国资本市场中的“制度缺陷”分析到真正的贯彻,政府通过行政机制和行政手段,对股票发行、上市和流通进行全程的行政干预,在相当程度上扭曲了资本机制和市场机制
在资本市场上,政府最基本的责任是维护市场的秩序,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其最不应该做的事情是对市场的过多干预
政府以立法、执法者的身份介入市场,决不等同于可以随意干预市场
政府随意干预市场,使市场陡然增加了不确定性,也就是额外增加了市场的风险性,这对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行是不利的
固然,在股票市场建立初期,不可能完全依靠市场的自发作用,政府在相当程度上的参与是必要的
但是,如果政府包办过多的市场事物,则将不利于股票投资人风险意识的培养
政府在股市中扮演的角色和所起的作用是很微妙的,它既是股市的监管者,又是上市公司的审批者,而股市中绝大多数上市公司都是国有企业,这无疑又表明政府作为上市公司的最大股东,还是股市的参与者
政府在股市中既吹“哨子”又“打球”,把股市搞得毫无规矩可言
政府一贯把股市作为救助国有企业的工具,规定优先让国有企业上市,甚至还规定了一家上市公司应当“兼并”一家效益不好的国有企业,这很明显是把股市作为一种“扶贫”的手段
由于上市额度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国有企业筹资的政策手段,所以企业上市不是一种市场行为,而是地地道道的政府行为,于是在股市上充斥着许许多多低效益的国有企业
3、资本市场的结构缺陷与功能扭曲——关于资本市场的结构缺陷问题在一个“跛足”的市场结构和单调的交易环境下,资本市场的总体资源配置功能是很难不打折扣的
具有协调的、符合经济运行现实和发展趋势的资本市场结构,是从总体上提升市场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的必要条件
在这方面,我国资本市场的内在结构也存在着明显的制度缺陷
在总体设计上,我国的资本市场只有现货市场,即股票、债券等的现货交易,缺乏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第1页共4页市场,在现实中这种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