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质量检查跟踪处理制度第一条安全质量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为切实加强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全体员工对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加快质量达标免检矿井的建设步伐,特制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成立安全质量检查跟踪检查小组(办公室)组长:安全副矿长(主任)副组长:安全监察部长(副主任)成员:安全质量办公室检查跟踪人员;第三条工作职责及权力一、工作职责1
对矿长负责,在矿长的授权下工作,依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负责动态进行各专业、头面的质量达标检查;2
负责全矿钻孔验尺;3
参与单专项工程竣工检查;4
对质量标准化工作过程和相关人员行为实施跟踪
二、权力:1
有权进入地面各机房硐室和井下任何作业场所进行跟踪检查检查
在检查中发现质量隐患未按时或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有权要求隐患单位立即整改,并进行处罚
有权对达不到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处罚结果除矿长外,任何人无权改动
第四条实施细则一、由原每月集中检查改为动态质量检查跟踪
即由质量跟踪人员,不定期地对采掘头面进行检查跟踪,每月不少于二次
跟踪人员必须带齐表格,量具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
检查跟踪结果的平均分为受检地点月工程质量最终等级,受检单位参检人员必须在检查资料上签字
二、实行重点督察
一是由安全副矿长指定跟踪专业,对采、掘、机、通、运各专业进行督察;二是对工程质量差的专业和地点实行反复督察
三、通风设施在建和竣工都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跟踪检查,不合格的工程或设施不得结算工资及其它费用,结果8小时内第1页共11页反馈给通风部
四、机电运输检查跟踪
对电缆设备、五小件完好、轨道质量等进行跟踪检查;对各类单项工程检查跟踪,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结算工资及其它费用
五、每次对质量标准化动态检查时,基层队现场跟班人员或班组长应在现场,并在检查单上签字
施工队如有不服,可现场向矿调度室提出仲裁申请,由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