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激励制度的若干意见根据党的*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健全基层党员干部激励、关怀、帮扶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特困党员救助帮扶制度1、救助对象
分两类,一类是家庭人均纯收入符合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未享受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党员;另一类是因疾病、子女就学、突发的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生活条件极差的党员
2、救助标准
对于第一类特困党员,按城镇低保和农村低保政策纳入低保救助;对于第二类特困党员,因疾病致贫的,分病种一次性给予500-1000元救助;因灾害致贫的,依据灾情一次性给予500-1000元救助;因子女就读大学贫困的,每学年给予500-800元救助
上述救助不重复享受
3、救助资金
市委组织部设立并管理特困党员救助帮扶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为:从本级管理的留存党费中提取一点;从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当年慰问特困群众的经费中提取一点;财政拨付的当年党建工作经费中提取一点;其它党内捐助资金
二、建立农村“三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生活补贴制度1、农村“三老”认定标准
(1)老干部的认定标准
在村累计工作20周年以上且连续担任正职10周年以上的,在村连续工作25周年以上或累计工作30周年以上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离任村干部
(2)老党员认定标准
具有50年以上党龄或年满75岁的农村党员
(3)老模范认定标准
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荣获过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农村党员
2、农村“三老”生活补贴标准
(1)老干部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
第1页共4页(2)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60元
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的生活补贴按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06〕117号)要求落实
(3)老模范的生活补贴标准为
获得省部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