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绿化倡议书绿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绿化管理、促进校园绿化建设、保护和改善校园生态环境,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总务处主管校园绿化工作,负责绿化养护、工程工作
并对全校的绿化工作实施监督、协调
第三条凡有劳动能力的师生员工,应当依照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其他绿化校园义务
第四条学校应把校园绿化建设纳入整体发展计划,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资金中安排绿化建设和管理养护资金
第二章绿化规划和建设第五条学校应组织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共同编制校园绿化规划,并纳入到学校总体规划
第六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占用绿化用地,需要临时占用的,需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按照规定,学校绿化面积应占学校总面积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应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执行
第八条校园绿地应符合绿化规划的要求,并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分期进行
主要景点的设计方案,应经XX市园林主管部门审核
一般性绿化建设方案,应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同时设计,按批准的方案建设
第十条校园绿化管理部门应根据学校总体规划和校园绿化建设需要,定期补植和种植
第三章养护与管理第十一条校园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实行以绿化专业队伍养护和管理为主,师生员工义务绿化劳动为辅的校园绿化养护第1页共3页和管理的方法,以增强绿化美化意识
第十二条学校各部门应对本责任区的花草树木进行管护
绿化卫生责任单位应定期组织师生员工进行清除杂草、卫生保洁等项活动
第十三条校外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由地方绿化部门组织日常养护
第十四条学校应根据校园绿地养护面积和养护等级标准,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劳动定额安排绿化养护经费
绿化养护应按照绿化养护规范,做好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