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为实行科学、民主、高效决策,完善主任办公会议决策程序和规则,推进律所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规则(一)议事范围1、贯彻执行总部下发的任务和各项工作指导意见;2、审议各个部门拟提请制定、修订的制度草案并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3、主任对现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4、各个部门近阶段工作进展通报,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成果,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5、其他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
(二)会议主持
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或由主任委托行政总监召集并主持,由行政部负责组织
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如遇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召开的时间,一般应在会议召开1天前通知出列席人员
(三)会议议题
议题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提出,由行政部汇总后报主任确定
(四)出列席人员
会议人员由主任、行政总监、各部门主管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与议题有关的律所成员列席会议
其他列席会议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二、议事程序(一)会前准备1、提交材料
议题确定后,由行政部通知议题提出部门做好会议材料准备2、议题准备
提交会议讨论的议题,内容涉及2个及以上部门时,议题提出部门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若有不同意见在会上要如实汇报;议题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应在充分协调、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可供比较的方案,提供会议讨论选择
(二)会中决策第1页共8页1、议题优先
如果有事先确定的议题,要优先讨论既定议题,再讨论其他事务
2、充分讨论
工作汇报或者问题讨论,应开门见山,简明扼要;各出列席人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
3、集中决策
会议主持人在充分听取和集中讨论意见的基础上,应及时做出决定
4、会议记录
会议由行政部指定会议秘书专人记录
记录人员要对会议议题、出列席人员、发言、决定等作如实记录
(三)会后落实1、文件、纪要编发
会议决定的事项要及时编发纪要和文件
会议的决定以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