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第一条井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管理办法1、由通风队负责每月对全矿的总回风巷道、采区回风巷道进行一次详细的自然发火征兆观察,从大范围上分析井下有无自燃发火
2、通风队每周对井下采煤面的上隅角、o回风巷和采空区回风密闭及其它可能发热的地点进行一次全面观测
观测的参数包括:现场的气体成份(ch4、c02、c0、02)、气温、水温、其他火灾征兆等;在防火墙封闭时间长,温度异常和有自燃倾向的区域内的回风风流中要安设co传感器,co传感器的报警浓度为20ppm
3、对于已有发火危险或已出现发火征兆的地点,检查周期缩短到每班一次,并每7天取样一次送具有国家资质化验室分析,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同时,矿领导应组织专门人员进行火灾灾情的分析并制定处理措施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出火灾预报:⑴巷道中出现雾气或“挂汗”(温度不同的两段风流交汇处,因水蒸气过饱和而凝聚出现的雾气除处)
⑵巷道中出现火灾气味时,如煤油味、焦油味、o松香油味等
⑶从煤炭发热或自然地点流出的水或空气,o其温度较平常增高
⑷空气中有害气体(如c0、c02等)浓度增加,o人体感到不舒服,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第二条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o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⑴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⑵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第1页共4页⑷尽量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o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⑸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o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o通风科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o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