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煤矿瓦斯防治效果效果评价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根据国能煤炭(2011)4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迎春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制度
一、建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煤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组长:张周成副组长:肖林旭成员:徐代军姜元举孙永胜吴清平王斌领导小组下设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肖林旭任办公室主任
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审查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瓦斯灾害安全评价情况;核实矿采掘地点是否存瓦斯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对瓦斯防治措施提出指导性意见;通报瓦斯防治综合评价结果;指定重点监控项目,并将监控项目落实到人;定期督促检查瓦斯灾害隐患处理情况
二、预测评价范围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一律实行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先评价后施工
三、预测评价内容矿井瓦斯防治规划执行效果,瓦斯防治方案执行效果,各采、掘工作面区域性防突效果,各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
四、预测评价的组织和实施(一)矿井瓦斯防治安全评价分矿井自评、矿瓦斯防治评价小组审核、确认二个阶段
每月28日前,根据矿领导下达下月生产计划安排,矿以采、掘工作面为单元进行瓦斯防治安全评价,评价结果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时,报矿瓦斯防治效果评价小组审核
对报送的瓦斯防治效果评价项目进行严格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评审意见返回矿井落实执行
(二)矿井瓦斯防治效果评价管理实行部门分工负责制,各业务部门分工如下:1
生产技术部第1页共38页①负责采掘工作面的施工进度及瓦斯防治工程质量管理
②负责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地质预测预报、瓦斯防治工程设计和措施编制提供技术支持或进行指导
机电运输部负责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工作中的供电、排水设施(电缆、水泵、管路)的选型和管理工作
安全监察部负责对瓦斯防治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调度室负责对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的通讯、信息调度进行管理
通风防突部负责瓦斯防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