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监察制度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执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要求,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内部控制制度》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目的第二条内部审计是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指示,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财经纪律以及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得到正确的执行,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目的是加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挖掘内部潜力,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服务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依据和范围第三条内部审计的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经营方计、计划、目标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经营责任制度、目标责任书及合同
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
第四条内部审计的范围:1、年度经营预算的执行和决算;2、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3、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济效益审计;4、经济责任审计:包括中层部门负责人或总经理的离任审计;5、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审查;第1页共4页6、对合资、合作经营公司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审查;7、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8、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订的年度预算指标、绩效考核、营销考核等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9、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10、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11、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审计事宜
第四章审计的种类和方式第五条财务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