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工作制度总则输血科工作制度(总则)为规范本院输血科技术行为,加强本院临床用血科学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血持续改进,保障输血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XX省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建设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制定本院《输血科工作制度》
1、输血科向本院临床提供24小时供血服务
本院临床用血液制品由省血液中心统一提供,血袋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要血方式为输血科贮血室电话通知血站,同时详细说明所需血液制品种类、血型及血量
特殊情况下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接受其他合法医疗供血单位提供,同时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严格执行《血液进出库核对登记制度》,确保本院临床用血信息明确;常规监控贮存血制品质量,执行《输血科血液质量管理制度》和《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做好血库冰箱温度、室内卫生、消毒登记,做好细菌监测登记,保障安全稳定的贮血条件
合理储血,科学管理,杜绝浪费、滥用
贮存用血取用遵循效期早者先用、迟者后用的原则,以免造成浪费
经常观察库血保存情况,发现血凝块、溶血或其他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按规定处理,同时做好记录
血液品过期和其他原因须报废的,须严格执行《血液制品报废制度》报批和处理
3、为促进医患沟通,明确输血风险、减少纠纷,临床医师确定患者输血方案后须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签署《输血前告知同意书》
临床用血须向输血科提前预约申请,严格执行《临床输血预约制度》和《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输血申请单由临床医师详细填写,连同病人血标本提前一天送血库备血(急救用血可以先用血,后补办手续)
病人标本须执行《患者标本采集、接收、保存管理制度》,由临床护士在标本试管上贴明写有明病人姓名、病区、床号等的标签,并将标本试管上的编号第1页共19页撕下贴到输血申请单上
血库人员在收到标本后,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