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培训“评优评先”述职会主持词与2024年度工作报告汇编2024年度培训“评优评先”述职会主持词各位培训管理员: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XX年度培训“评优评先”述职会。时间荏苒,XX年度已悄然逝去,在此也对大家一年来关于培训方面的付出表示感谢——你们辛苦了!无独有偶,借此一年一度培训述职会之契机,我仅代表培训中心向大家简要回顾我们这一年度的主要工作:XX年度是培训中心各项事务走向常规化的关键一年,在此一年中各模块业务有序合理开展,并都不同程度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常规入司第一次实现囊括生产、质量及各行政科室的全集团、全覆盖培训体系,并就课程体系、考评机制进行了多次的优化及升级;中高层培训主题继续深化和拓宽,并加强对培训出勤、档案建立完备性的公示、监管工作;部门培训监督实现落地跟踪,加大了对各部门培训实施的过程控制;外聘内训各项工作正有序推动,逐步实现了内外部培训资源的有效整合、培训课程库建立等,通过团队拓展、班组长项目、精益生产、新生代员工管理等培训主题的不断开展,已初步彰显“培训塑造价值”的良好理念。希望,通过我们培训中心的不懈努力,能够在提升我们自身的培训专业知识、培训管理能力同时,给予各部门培训工作全面的支持与帮助,从而在集团内部真正塑造出需要培训、重视培训并合理开展培训的浓厚学习氛围,共同助力于企业挖掘人才、培育人才的良好初衷,真正让“知识凝聚你我,培训塑造价值”体现在工作的方方面面!第1页共3页2024年度工作报告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办资字〔XX〕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林资发〔XX〕214号)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林资发〔XX〕71号)下发后,全国大部分省(含自治区、直辖市、森工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向我局报告了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及变化情况,为掌握各地国家级公益林情况和保障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基础。但是,还有少数省份迟报甚至不报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情况,这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补偿工作带来不利影响。为了仔细做好年度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年度报告工作实施年度报告是掌握各地国家级公益林资源状况及动态变化的重要途径,也是了解各地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成效和调整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更是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各省务必高度重视,实行切实措施,将年度报告制度落到实处,按时报送管理情况及相关数据资料。我局将把年度报告情况作为评价各省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成效和调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对各省森林资源增长目标的考核内容。二、年度报告内容(一)国家级公益林年度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及成效,国家级公益林资源培育经营情况,国家级公益林地类、面积、质量以及生态功能效益情况,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二)年度国家级公益林情况统计表(核减年度占用征收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年度占用征收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统计表(详见附件1)。(三)以省为单位年度更新的shp格式矢量数据库(采纳西安80坐标系,属性数据结构及代码详见附件2)。三、有关要求(一)年度报告情况中不得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范围,对于已占用征收的国家级公益林林地,要按要求进行核减,不得擅自搞占补平衡。(二)矢量数据库要与“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矢量数据库统计结果应当与统计表一致。(三)XX年未报告国家级公益林年度管理情况的省份须补报有关情况。XX年的上述数据资料请于6月31日前以正式文件报我局(均一式2份),以后每年的数据资料务必于3月31日前报我局。联系人:国家林业局资源司白卫国联系电话:010-84239810特此通知。附件:1.年度国家级公益林情况统计表(表1-5)、年度占用征收国家级公益林面积统计表(表6-7)2.国家级公益林数据库属性数据结构国家林业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