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机关考勤及奖惩制度一、为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二、考勤对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三、考勤内容日常考勤、集体活动(会议、学习)考勤和值班考勤。四、考勤时间:(一)日常考勤。签到时间段为上午上班8:30以前;下午上班14:30以前。(二)集体活动考勤。按具体通知时间考勤。五、考勤方式以纸质签到簿为主,实施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及下班的考勤模式。六、考勤要求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全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及时参加各种学习和会议等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值班义务。(一)迟到、早退。超过正常上班和提前下班时间即为迟到和早退,会议或学习以通知时间和结束时间为准。迟到早退累计4个小时,视为旷工一天。(二)旷工。当天一次未签到视为旷工半天,两次未签到视为旷工一天。(三)日常考勤。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规定考勤时间及时签到(退)。1、因外出开会、培训的凭领导签批的会议(学习)通知(或办公室所接通知)事先到办公室备案并填写《个人日常考勤情况登记表》。2、对外出公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考勤的,凭领导签批的《因公外出报告单》事先到办公室填写《个人日常考勤情况登记表》。3、因公临时外出凭领导签批的《因公临时外出报告单》到办公室备案,未到办公室备案发现一次视为旷工半天。第1页共9页4、事假外出凭《请假报告单》事先到办公室备案,未到办公室备案发现一次视为旷工一天。(四)当月份考勤结束后,由办公室依据纸质签到簿记录的个人考勤明细和《个人日常考勤情况登记表》进行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予以通报。七、约束机制(1)凡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扣发工作(岗位)津贴15元。(2)凡缺勤的扣发同等工作日工资;旷工的扣发双倍工作日工资(工作日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总额/21个工作日)。(3)全年累计迟到、早退、脱岗超过36次,或缺勤、旷工4个工作日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称职等次。(4)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八、组织实施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考勤情况通报制度,于次月10日前对上月考勤情况进行通报,并作出统计报告,由局长审批后送财务从工资内扣除相应金额。累计扣发的工资用于奖励考勤较好和加班的工作人员。本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九、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二篇:局机关考勤制度伊洛工业园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考勤制度为切实加强我局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第一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制度的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缺勤。上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如因公事外出,需向局领导请示,经说明去向,征求同意后方可离开。第二条考勤签到时间为早上8:20-8:30,下午签到时间第2页共9页为2:20-2:30,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迟到,未签到且事先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报告手续的,视为缺勤。第三条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外出,经局领导批准后报综合科备案,明确外出时间,履行登记手续;到区外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一日内补办,否则视同缺勤处理。第四条请假和销假手续办理。工作人员因病、因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到综合科填写统一制式的请假条,说明事由、时间,经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局长审批。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作旷工处理。请假条粘贴在考勤本备案。第五条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由局综合科每半月予以公布,接受监督。第六条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应作为日常绩效考核及年终考核的的一项重要依据,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其中对于表现突出的人员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表彰或物质奖励。一月内迟到、早退三次及以上者,上报园区纪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