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依申请公开制度XX县区王岘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四条本机关公开信息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对拟公开的信息应当依照保密法律、法规和制度进行保密审查
第五条本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六条依法指定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确定1名负责人和适合工作需要的专门人员负责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并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本制度第三条规定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第八条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第1页共4页(二)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三)申请公开的信息的形式要求;(四)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五)申请提交时间
信息公开申请的有关内容应当表述清楚,含义明确,符合基本查询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