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个转企下升上工作落实方案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个转企”、“下升上”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力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向企业化、公司化进展,小微企业向规上(限额以上)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全镇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市场主体结构,大力推动我镇民营经济的进展壮大和小城市培育建设
现就全镇“个转企”、“下升上”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全镇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明确“个转企”、“下升上”重点培育对象的认定标准,共同建立“个转企”、“下升上”培育名录库,便捷准入环境,落实优惠扶持政策,提升个私经济质量,促进产业集聚和经济提升进展
到XX年9月底,力争完成“个转企”目标任务数68家,无证无照经营转为有证经营目标任务数37家
二、工作原则“个转企”、“下升上”工作本着“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主导、分步推动”的原则,根据“整治一批、法律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积极支持已经工商登记且具备条件的主体“个转企”,依法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下升上”,促进市场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实现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
三、工作重点根据我镇个体工商户实际生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确定以下四类个体工商户为“个转企”工作重点引导培育对象:1、符合县产业政策导向且具有较大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如制造加工、住宿餐饮、大型超市、家电商行等;2、设立或投资金额达到50万元;或经营场所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足浴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美容美发面积100平方米第1页共5页以上、餐饮餐位在75个以上);或从业人员常年达到8人以上;年产值200万元以上或工业性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商业服务性年销售额(营业收入)180万元以上;或已经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个体工商户;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品牌的个体工商户;4、认为需要重点转型升级为企业的
结合“个转企”工作推动情况,依法、及时将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