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岗位安全职责总则为规范选煤厂的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制定本规程
从事选煤生产和选煤厂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选煤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选煤厂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
选煤厂厂长是本厂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本厂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矿务局(集团公司)局长(经理)、矿长必须监督选煤厂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投入,并对选煤厂的安全生产承担相关责任
选煤厂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必须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指标
安全生产内容必须纳入经济承包责任中,并定期检查考核
必须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组织职能机构制定安全措施,限期整改
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必须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要求的设计,不得批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不得验收投产
必须编制年度防洪、防火、防雷、防爆、防冻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发生事故后,第1页共4页矿长(矿井型选煤厂)和选煤厂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