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引发中外媒体高度关注。为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从即日起邀请中央部门有关负责人举行系列吹风会,深入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决定》的有关内容。20日,在首场吹风会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将《决定》形象地称为“全面改革六十条”,可谓“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推“隐性”债务变“显性”针对中外媒体关注的中国地方债风险问题,杨伟民说,《决定》不同部分的系列改革举措将会组合发力,这些措施落实下去,将会缓解或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隐患。举措之一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提到的“完善地方税体系”举措。举措之二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部分提到的“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债,必须在完善和修订相关财税法的基础上,通过公开透明方式把过去的隐性债务变成显性债务。举措之三是“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这一金融机构将主要针对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一定程度会缓解城市建设资金压力。举措之四是“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这需要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举措之五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部分提到的“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目前这一举措正在推进中,也会减轻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农村土地流转不能一哄而上针对备受关注的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杨伟民指出,农村土地制度和农业经营方式改革至今,有一些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需要坚持下去,如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对此,《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虽然第1页共4页我们也提出通过土地流转鼓励其他经营方式的发展,但这个基础是不能取代的。在农地改革方面,《决定》凸显三个原则。一是守住底线的原则。包括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不搞私有化;坚持18亿亩耕地红线,坚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转过程中把农地都变成建设用地。二是问题导向原则。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三是试点先行原则。农村土地改革需要统筹研究、统筹考虑,不能一哄而上,搞刮风。《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之所以强调推进农村宅基地流转要“慎重稳妥”,是因为农民就这么一处房子,如果经营失败、抵押担保出现问题,农民住到哪里去。掀起国企改革第二波高潮杨伟民说,尽管我国国企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但依然存在国有资本“一股独大”、多腿经营导致部分国企负债率过高、垄断部分行业挤压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空间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决定》提出十条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一、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二、完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与十年前我们提出的管人管事管资产、三个管理相统一原则不同。三、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这两者是不一样的。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五、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公共财政的比例,2020年提到30%。六、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这意味着今后对国企改革要分类推进。如对第一类公益性行业企业,国有资本要加大投入,重点投向公共服务领域,体现国有资本服务国家的战略目标;对第二类自然垄断性行业企业,要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络和运营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同时进一步破除行政垄断。第2页共4页七、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增加市场化选聘国企管理人员的比例。八、深化企业内部改革。九、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全民的资产投资若出现大问题,要进行责任追究,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决定》强调“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这句话有很深刻的含义,既然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就带来收益上交、重大信息公开等问题,确保更多投向公共服务。十、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剥离户籍背后依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