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科职责制度一、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及医院下达的指令性工作任务
二、掌握全县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卫生服务进行检查、考核与评价
四、负责指导和开展全县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组织并完成国家、省、市级各妇幼卫生项目工作和科研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母婴保健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质量监控及项目评估
六、负责全县孕产妇死亡、新生儿死亡评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七、指导全县乡镇卫生院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围产保健等
重点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八、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重点加强儿童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听力筛查、口腔保健等儿童保健服务
九、管理并指导全县妇女保健工作,做好妇女“五期”保健,推广科学接生,实行孕产妇系统管理,提高产科质量,防治妊娠并发症及妇女常见病,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及妇女病患病率,提高生殖健康
十、适应市场经济,不断开拓保健市场,发挥全县妇幼保健网络作用,组织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工作
十一、协助和支持医院二级科室建设发展,执行督导医院保健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1页共32页社保科工作制度一、在院长和主管院长领导下,认真履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职能,指导全县和医院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县、医院切实可行的保健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妇幼保健人员,定期深入基层进行妇幼保健工作质量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同时,指导妇幼保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