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廉政建设制度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增强公仆意识,创新服务理念,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把教育局建设成为廉洁、勤政、高效的政府职能部门
二、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在项目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中,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政策法律为准绳,秉公办理,不徇私情
三、公平、公正、公开、优质、高效地处理各种政务和业务;热情办理各种公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四、全体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
五、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以下规定: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规范从政行为,自觉遵守廉政建设“八不准”,即:不准利用职权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不准在执行公务中借机吃、拿、卡、要;不准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不准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准用公款进歌舞厅等消费性娱乐场所;不准在公务时间、公务场所和下基层工作时间打麻将;不准在执行公务中以原则作交易
六、党员领导干部除严格遵守上述廉洁行为规范,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各项规定外,还必须遵守如下规定: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
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在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干部;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奉公守法
禁止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
第1页共2页七、教育局实行廉政工作责任制
局长为总责任人,副局长为分管股室领导责任人
各股室负责人为股室具体责任人,负责股室的廉政工作
八、责任人的职责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廉政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