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丢失损坏报废赔偿制度关于教学仪器损坏、丢失赔偿的规定一、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1
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方法1
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
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
二、关于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1
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
单价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1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
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第1页共2页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50%,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