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助审制度推进乡案县审工作的调研报告近几年,**区积极实施助审制度开展乡案县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省市纪委有关领导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这是目前开展乡案县审工作的一个好做法
一、主要做法实施助审制度是**区为开展乡案县审工作创造性实施的一种基层自办案件审理方式,主要做法是:(一)出台一个办法
xx年,全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会议对实施乡案县审工作进行了部署,**区承担了全市乡案县审试点工作任务
受任以来,**区纪委从主要领导到分管领导,对于试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制定实施具体的工作办法
自xx年4月开始,**区所有乡镇基层调查结束的纪检监察案件要全部交由区纪委直接审理
但乡镇基层自办案件全部移交区纪委审理即实行乡案县审后,区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量成倍增加,工作压力明显加大,审理人员更显不足
与之相反的是,由于将审理业务直接交到了区纪委,乡镇基层纪委工作量大大减少,并且长期下去会导致乡镇基层纪检干部在审理业务的掌握上出现薄弱环节,不利于他们综合素质的提高
基于以上问题,区纪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门研究乡镇基层案件怎么审的问题,并最终确定实施助审办法,研究制定了(乡案县审案件审理助审办法(试行)),从xx年4月份开始尝试实施了基层自办案件助审制度
(二)建立一支队伍
明确了怎么审的问题后,还要解决谁来审的问题
为建立助审工作的长效机制,确定相对固定的助审人员队伍,确保工作规范化运行,我们通过对全区各镇、街道纪(工)委委员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将各单位纪检专职委员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同志,纳入助审人员队伍,建立基层自办案件助审人员库,并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审理乡镇基层纪委移交的案件时,由区纪委审理室主审,然后由区纪委分管领导从助审人员库中选定1-2名同志为助审人员,主审人员和助审人员组成审理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三)明确三个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