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制度调研报告一、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践与成效1、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历史沿革
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创建制度阶段
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之后,一些省、市税务机关进行了积极尝试,开始建立执法责任制领导机构,制定《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制度
虽然当时的认识是初步的,但为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奠定了基础
由于许多问题的认识不一致,进度也不一致,执法责任制工作急盼统一
在总结各地实践的基础上,2001年8月,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及《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了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原则、内容及整体框架,初步建立起了执法责任制的制度体系
2002年初,XX市国税局在全省国税系统较早地组织编写了《税收执法岗责体系与工作规程》,将征收、管理、稽查各专业局的职能具体分解成55个岗位721项工作职责和109项业务规程,积极探索齿轮传动式的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执法责任制积累了经验
2002年初,国家税务总局确立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五年三步走”的总体规划,描绘了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宏伟蓝图
二是发展创新阶段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指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
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制度确立奠定了行政法规效力的依据
在总局的积极引导下,各地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在执法责任制的实践中引入新理念、充实新内容、运用新技术
2004年底,省局制定下发了全省统一的国税系统岗责体系和工作规程范本,并试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