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承诺承诺人:渠恺洲职务:秘书、团委书记工作职责:1、负责全镇党委、政府文件材料起草印制;收集整理各种信息,为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2、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和活动的通知和安排;3、负责印章保管,办理各种介绍信、证明;4、完成好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务;5、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建设高素质团的队伍
廉政风险点:办公用品购置、印章使用、协调村级事务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本职工作做出如下承诺:1、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2、决不违规使用印章;3、决不使用购置办公物品之便收受礼金、礼品等;4、按照团县委工作部署,围绕镇党委中心工作,开展好团组织日常工作
承诺人:渠恺洲2010年9月15日廉政承诺承诺人:杜跃进职务:财政所长工作职责:1、编制年度镇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2、制定镇财政收入计划,依法组织镇各项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3、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集中财力,保证镇工资支出、政府支出和社会公共需要支出的资金需要,确保财政收支平衡;4、办理预算内外资金和各项专项资金拨款,监督资金的使用;5、负责对所包村工作的协调指导;6、完成好上级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廉政风险点:在设立财政专户过程中、在下拨上级专款过程中、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在办理领导审批款项过程中、在协调指导包村工作的过程中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结合本职工作做出如下承诺:1、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做到不设“账外账”、“小金库”;2、严格遵守《沁源县财政局有关财政专款专用的规定》做到专款专存,专款专用;3、严格遵守国有资产管理条例;4、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5、严格遵守执行李元镇政府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承诺人:杜跃进2010年9月15日廉政承诺承诺人:田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