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物美集团经营考核办法1.考核目的1.1通过经营考核,帮助员工改善工作绩效,提升销售业绩,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制度。1.2在人事费用总额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减人增效,提高人均收入。2.考核原则2.1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的改进上。2.2员工未能达到考评标准要求,也有管理者的责任。2.3经营指标及管理指标月度考核,月度兑现。2.4集团各公司人事费用的管控应遵守以下原则:人事费用可比增长率<销售收入可比增长率<税前净收益(利润)可比增长率。如果销售的可比增长率不能达到预期,则人事费用的支出在按照本考核办法计算后以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方案由集团人力行政部提出,集团计财部审核,主管高级副总裁审批。2.5原则上,在一个财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本考核办法做任何修改,包括增发补充规定、增减指标等。所有修改必须通过人力行政部报请执行委员会审批后执行。(不包括策略性指标调整)2.6为促进外埠、小店销售达成和可比持续增长,可以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由直营中心临时增加相关单项考核条件。2.7所有策略性指标由营运部门提出经直营中心批准后执行,也可由直营中心直接提出。2.8经营指标累计达成率计算公式为:累计达成率=当月达成率×70累计达成率×30%。2.907年执行生鲜调改的店铺,另行制定考核方案。3.考核范围直营中心北京大卖场店铺所有人员,其中以下人员不参加月度考核;3.1当月因病(含工伤假)或因事请假出勤不满一五个工作日的员工;3.2试用期内,转正天数不足10个工作日的员工;3.3实习生。4.考核周期月度(每月1日月末)5.考核指标及奖惩规则5.1店总经理(正\副)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起点奖惩规则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10098%每±1%,±一五0元营业贡献月度累计达成率9085%每±1%,±一五0元管理指标盘损超标率预算标准值25%≥盘损超标率≥10%,-200元;超过25300;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库存周转天数预算标准值每±1天,-50元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人事费用率/来客数可比增长率/客诉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一五0元,达不成-一五0元5.2生/杂/百理级(正\副)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起点奖惩规则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10098%每±1%,±100元毛利额月度累计达成率9893%每±1%,±100元管理指标盘损超标率预算标准值25%≥盘损超标率≥10%,-120元;超过25%,-一五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库存周转天数预算标准值每±1天,-30元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人事费用率/来客数可比增长率/客诉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5.3生/杂/百课级(正\副)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起点奖惩规则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10098%每±1%,±50元毛利额月度累计达成率9893%每±1%,±50元管理指标盘损超标率预算标准值25%≥盘损超标率≥10%,-60元;超过25%,-10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库存周转天数预算标准值每±1天,-20元5.4客服、人力行政、防损理级(正\副)类别考核指标奖惩起点奖惩规则经营指标未税销售额月度达成率10098%每±1%,±100元管理指标客服理级盘损超标率预算值25%≥盘损超标率≥10%,-120元;超过25%,-一五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来客数预算值每±1%,±20元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客诉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如果出现责任在客服的重大客诉事件或媒体暴光事件,则取消当月绩效奖金资格,并按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人力理级盘损超标率预算值25%≥盘损超标率≥10%,-80元;超过25%,-100元,并按《员工日常奖惩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另行处理。管理指标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人事费用率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防损理级盘损超标率预算值25%≥盘损超标率≥10%,-200元;超过25%,-300元;超过标准值2倍,扣赔,同时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策略性指标按照补足“短板”原则确定离职率/安全事件数量等指标任选其中一个,达成+100元,达不成-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