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在部分区市县增设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终端网上公开申请试行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市福利彩票销售工作,推动全市公益事业的科学发展,实现终端布局科学化、合理化,体现福利彩票公平、公开、公正的核心价值,经辽宁省彩票发行中心(简称省中心)同意,我市确定在部分区市县(重点是农村空白乡镇)增设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终端(简称销售终端),并实施网上公开申请
具体办法如下:一、本次销售终端设立工作在市民政局领导和省中心指导下,在市民政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下,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简称市中心)组织实施
二、根据省中心《关于规范“辽宁省福彩新增站审批工作流程”的通知》(辽彩发字[2009]47号)文件要求,本次销售终端的设立,实行面向社会、网上公开申请和定点选择,市中心审核勘验,报省中心批准的方式进行
本次我市拟设销售终端数量107个
具体设立地区的分配数量见附表
三、申请人条件:本次公开申请,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次
全市各级民政机关工作人员、福利彩票销售机构工作人员及家庭成员,不得参与申请
原有电脑福利彩票销售终端业主不得参与申请
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年龄在18至60周岁
2、申请人户籍须为设立销售终端所在地乡镇、街道的村(居)民
四、销售终端设立条件:1、设立的销售终端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距中小学校周边不低于200米;销售终端之间距离不低于260米
2、应自有或有租赁意向(1年以上租赁期)的合法经营场所,经营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3、销售终端应在电讯网络覆盖范围内,室内环境适合计算机工作和热敏纸存放;室内电源布线、环境符合投注机技术要求
4、设立的销售终端必须符合《辽宁省福利彩票代销协议书》和《辽宁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不得兼营其他项目
5、设立的销售终端原则上两年内不得迁出本区域,并且不得办理特许销售权的变更(协议终止或特殊情况解除协